(2022年3月28日起执行)
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,保障赴华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确保航班顺利执飞,根据国内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现就自莫桑比克赴华人员行前检测要求进行如下调整,请乘坐2022年3月28日及此后航班赴华人员遵照执行。
一、已接种疫苗人员
(一)如赴华人员已接种足够剂次符合我国、世界卫生组织和莫桑比克政府批准使用的疫苗,须在我指定机构完成登机前48小时内“双核酸PCR”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。
1、第一次核酸检测:登机前48小时内;
2、第二次核酸检测:登机前12小时内,原则上,两次检测须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;如当地不具备上述条件,允许在同一家机构完成两次检测。
(二)如第二次核酸检测无法缩短时限至登机前12小时内的,该次检测可放宽至24小时内,但应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内的抗原检测。
(三)申请健康码时应上传上述检测结果、疫苗接种证明、行程单、护照资料页、居留证/签证页。
二、未完成疫苗接种人员
(一)如赴华人员未完成疫苗接种(包括未接种疫苗、未足剂次接种、同一天接种两针、接种时间至登机时间间隔不足14天及其他不规范接种情况),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完成“双核酸PCR”检测,加一次血清抗体检测(含IgM、IgG)并取得阴性证明。
1、第一次核酸+抗体检测:登机前48小时内;
2、第二次核酸检测:登机前12小时内,原则上,两次检测须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;如当地不具备上述条件,允许在同一家机构完成两次检测。
(二)如第二次核酸检测无法缩短时限至登机前12小时内的,该次检测可放宽至24小时内,但应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内的抗原检测。
(三)申请健康码时应上传上述检测结果、行程单、护照资料页、居留证/签证页。
三、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申请痊愈证明
(一)如赴华人员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无症状但核酸、IgM抗体、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(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抗体、IgG抗体阳性除外)须在登机前至少14天申请痊愈证明,随后完成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。
1、诊断证明:确诊至少3个月后在当地医疗机构拍摄肺部X光或CT片(孕妇可不提供此项),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;
2、两次核酸检测:确认诊断证明无异常后7日内,进行两次核酸检测,两次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;
3、邮件审核: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护照资料页照片、行程单(如有)发送至对应我馆健康码预审邮箱(见文末)进行预审,邮件主题格式为“姓名+确认痊愈预审”。
4、隔离和健康监测。预审通过的当事人将收到我馆指定邮箱发送的《痊愈通过通知单》,当事人应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严格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,若隔离不足14天,将无法获得健康码。如隔离期间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疑似症状,请立即与我馆联系(联系方式见文末)。
(二)登机前48小时内检测,请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本文“一”或“二”有关要求完成。在申请健康码时,除有关检测结果、行程单、护照资料页、居留证/签证页外,还应上传《痊愈通过通知单》邮件截屏。
四、临时出差人员
(一)临时出差人员需在“双检测”采样之前进行14天隔离闭环管理,并由所在企业或单位出具《闭环管理情况证明》(见附件1),隔离闭环管理时间不足14天者将无法获得健康码。
(二)登机前48小时内检测,请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本文“一”或“二”有关要求完成。在申请健康码时,除有关检测结果、行程单、护照资料页、居留证/签证页外,还应上传《闭环管理情况证明》。
五、中央企业、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项目在莫人员,按现行做法申请健康码。
六、特别提醒
(一)自莫始发赴华人员仅可在第三国中转一次,对不符合中转次数要求的,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。
(二)登机前48小时内的核酸和抗体、抗原检测必须在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(见附件2)完成。其余检查、检测可在当地正规医疗检测机构完成。为确保检查、检测结果准确性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建议选择资质环境较好的医疗检测机构进行。
(三)填报健康码申请时请仔细阅读各项内容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检测报告等材料。任何伪造、变造检测报告或虚报、瞒报信息的行为均会导致健康码申请被拒,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七、使馆联系方式
政策咨询电话:+258-820247528(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-17:00),
咨询微信(使馆领事部):258820247528或embcn111
预审邮箱:embcn.moz@gmail.com
附件:
附件1:《闭环管理情况证明》
附件2:《莫桑比克检测机构名单》
请访问链接 http://mz.chineseembassy.org/chn/lqfw/biaogexiazai/ 下载附件。